西安西容-电力电容器的试验条件

发布时间:2022-07-19 分享到:

      并联电容器、集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、串联电容器、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及交流滤波电容器、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直流滤波电容器、自愈式低压并联电容器等各类电力电容器在进行试验时的条件如下:

1、电力电容器电介质的温度控制在5~35℃范围内进行试验,对于特定的试验或测量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2、当电容器试验数据需要进行校正时,采用的参考温度为+20℃,如果制造方和购买方另有协议时除外。

3、如果电容器处于不通电状态,在恒定环境温度中放置了适当长的时间,则可认为电容器的电介质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同。

4、如果没有其他规定,则无论电容器的额定频率如何,交流试验和测量均应在50Hz或60Hz的频率下进行。试验电压的波形和偏差应该符合GB/T 16927.1的要求。

5、对于自愈式并联电容器还要求,如果没有其他规定,额定频率低于50Hz的电容器均应在50Hz或60Hz的频率下试验和测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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